昨日,江苏省车船税的征收标准正式出台,省地税局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了实施办法。7月1日起,延续近21年的车船使用税停止征收,取而代之的是随交强险“捆绑”征收的新车船税。 纳税标准大幅提高据悉,新车船税对客车的区分更为严格,纳税标准也有大幅提高。其中,小型客车的年税额定为每辆360元,而此前的标准为140元。 “我省执行的标准,只能说是在规定的税额范围之内,和其他各省并没有可比性。”省地税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税额标准各省在一定范围内可自由浮动,而江苏省执行的税额有高有低,不过,小客车执行的是最低额度。 据了解,江苏省执行的车船税征收标准中,客车的年税额幅度,在180元到600元之间。而以往一直执行的征收办法是,10人以下的客车每年征收140元,11-20人的客车每年征收160元,20-30人的客车每年征收180元,30人以上的客车每年征收200元。 此外,农村公共交通车辆、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暂免征车船税。捆绑征收可避免逃税按照文件规定,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而省地税相关人士表示,这种和交强险“捆绑”缴税的方式,将能更有效地避免偷逃车船税的行为。 新车船税将由市民在办理交强险时一并缴纳,除非能够提供已在外地缴纳过的相关信息。 记者了解到,7月1日之后办理交强险时,投保单上已经设置了车船税的有关内容。由于交强险为强制保险,机动车辆都要按时投保,因此,从理论上来讲,想逃避缴纳车船税今后是“没门”了。 已办交强险须补车船税虽然标准已经出台,但由于税务部门尚未和保险公司联网,因此,这两天去投保交强险的车主可以发现,车船税并没有如期“捆绑”征收。 不及时缴纳车船税会不会被扣滞纳金?税务人士表示,目前正在进行和保险公司联网的相关事宜,而在正式“捆绑”之前,已经购买了交强险、但没有缴车船税的车主,在下次续保时一并缴纳两年的车船税即可,不需要缴纳滞纳金。已经续保过交强险的车主,也“逃”不了今年的车船税,因为下一次投保时依旧要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