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业以来等到了很多朋友的支持,同时也收集和了解了许多行业内的资讯。虽然朋友们都十分认可,但是总有些顾虑,那就是寿险的时间太长了,要是20年后公司不在了怎么办?这是个很普遍的问题,为此,我干脆搜索到了《保险法》的相关条款以备需要的朋友查验。
按照《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同时,“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另外,由于国内几家知名国有金融保险公司的亏损,我国也开始继续规范保险公司的管理并有更多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我们将时刻关注。